为全面执行全国教育大会的指导思想,认真实施《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政策文件》(国发〔2014〕35号),依据《关于在若干高校进行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0〕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满足国家重要战略发展需求,强化对基础学科顶尖创新人才的选拔与培育,北京师范大学于2025年持续进行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简称“强基计划”)。学校依托文理基础学科、教育科学及学科综合的强大优势,凭借近三十年的国家理科基地和国家文科基地人才培养经验,以及超过十年的国家“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经验,秉持“为国选才育才”的宗旨,致力于探索多角度的考核评价体系。通过选拔那些有志向、有兴趣、具备天赋的青年学子进行专项培养,旨在培养他们成为德才兼备、志向远大、兴趣盎然、基础扎实、能力卓越、敢于创新的优秀人才。这样的培养将为他们在未来成为推动人类文明进步的自然科学家、哲学社会科学家打下坚实的基石。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满足202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并有意投身国家关键战略领域、对相关专业抱有浓厚兴趣的,以下两类高中毕业生均有资格提出报名申请:
A类:综合素质优秀、成绩优异的考生。
B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理科组考生。
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强基计划。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强基计划招生专业:
考生需在报考时选定一个专业组,并在该组内选择相应的招生专业进行报名。考生需根据自己所在省份的招生专业具体情况进行填报,可报一个或多个专业,同时需明确是否愿意接受专业调剂。详情请参考报名系统。
2.强基计划招生省份及计划
针对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云南、新疆等地区,我校将选拔实施强基计划的学生,严格筛选,确保质量,绝不降低标准。具体招生方案,请访问我校强基计划报名平台进行详细了解。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4月18日至30日期间,考生可访问我校强基计划的报名平台(具体网址为:),并需依照指示进行网上报名,确保信息的准确性与完整性。
(二)参加统一高考
(三)报名确认
6月10日至20日期间,考生需进入我校的强基计划报名平台进行身份核实,务必仔细考虑是否要参与强基计划的招生考试,同时完成承诺书的签署。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将自动丧失报考资格。
(四)入围校考办法
针对A类考生,需依据高考成绩(不含政策加分等因素),按照各省各专业组招生计划数的五倍来筛选出参加学校考核的考生名单(末位成绩相同者亦能进入),同时,考生的高考分数还需达到生源省份对应科目的本科第一批次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即通常所说的一本线,对于本科批次合并的省份,则需遵循该省份所设定的具体分数线)。
针对B类考生,若其数学成绩达到145分或更高,或者物理、化学、生物任一科目成绩达到100分,又或者在理科综合考试中得分285分或以上,并且报考人数在理科组计划数的5至7倍范围内(包括这个范围),只要他们的高考分数达到生源省份相应科类的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分数线,就有资格被特别选拔进入学校的考核环节。
6月27日学校确定并公布入围校考名单。
(五)学校考核
7月1日至3日举行学校考核(含笔试、面试和体育测试)。
1.笔试为综合能力测试,占学校考核成绩的50%。
面试是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评估的重要环节,其成绩占总评成绩的一半。面试过程实行考生、考场、评委的“三随机”原则,旨在对学生进行全方位、细致的评价与考核。同时,对考生的综合素质档案材料进行严格核实,并对整个面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体育测试内容涵盖坐位体前屈、女性仰卧起坐、男性引体向上以及50米跑等项目,这些项目并不计入学校的考核成绩之中。体育测试的成绩则是录取过程中的关键考量因素,当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将依次对比高考成绩、学校考核成绩以及体育测试成绩。考生若因健康问题不能参与体育测评,可向我校提出免除体育测评的申请(须在体育测评前出示我校认可的合法证明),在成绩并列排序时,将位于参加体育测评的考生之后。无故缺考体育测评的考生将丧失录取资格。
4.如遇特殊情况,学校考核方案所作调整,将另行通知。
(六)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评定成绩包括高考得分和学校评定得分两部分,其中高考得分占比高达85%,而学校评定得分则占剩余的15%。
综合成绩的评定方式如下:该成绩(最高可达750分)由高考成绩(满分750分)的85%构成,加上学校笔试成绩(满分300分)的2.5倍乘以7.5%,以及学校面试成绩(满分100分)的7.5倍乘以7.5%。
针对那些高考总分并非750分的省份的考生,他们的成绩需要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换算,具体计算方式是:将考生的实际高考分数除以本省的高考满分,再乘以750分。
2.确定录取名单
A类与B类考生,在预录取名单的确定上,均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具体操作是,依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数以及分省分专业的招生计划数来决定。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高考成绩、学校考核成绩、体育测试成绩的顺序进行依次比较。
学校招生工作小组对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上报至省级招办进行审核。只有通过这一系列审核的考生,才能被正式录取。一旦考生被正式录取,他们便不再参与后续的高考志愿录取流程。而那些未被录取的考生,则可以依照高考志愿填报的相关规则,继续参与后续各批次的志愿录取。
学校于7月5日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
四、培养方案
北京师范大学依据基础学科顶尖人才的成长特性,在“基础学科顶尖学生培育计划”中,以“一制三化”模式——即导师指导、小班教学、国际交流、个性发展——等成熟培养体系为基石,特别针对强化基础学科能力的计划,实施了“基础牢固、学科交融、教育科研结合、本科与研究生教育相衔接”的全方位顶尖创新人才培养策略。
优化课程结构,强化基础学科的知识与技能。我们致力于打造一个融合通识教育课程与专业教育课程的课程体系;同时,我们致力于提升课程体系的整体设计水平,并对教学内容进行革新;此外,我们着力加强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哲学以及历史文学等基础课程的建设,旨在增强学生修习这些基础课程的深度与广度,培养他们的知识融合与迁移能力,并激发他们的学术兴趣。
集结顶尖教育人才,打造高素质教师及指导团队。秉持校内校外同步发展、教学能力与担当并重的理念,致力于构建一支由本校教师与国内外专家学者共同构成的,学术造诣深厚、责任意识强烈、充满热情且乐于奉献的高品质师资队伍。构建由“首席导师”、“新生导师”、“学业导师”以及“人文导师”组成的四位一体导师体系,对学生在人生导航、兴趣点燃、学业辅导、素质培养、科研探索等多个领域提供全面而细致的指导。
改革教学手段,优化评估体系。设立小型研讨课程,通过高效率的交流互动,全面调动学生的创新潜能。推广探究式教学和自主学习模式,运用启发式、讨论式等多样化教学方法,促使学生积极投身教学,实现自主深入学习和自主构建知识结构,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意识。拓展探究、论文、报告答辩等多种作业评价形式,增强课程学习的深度。增强对学生课堂内外、线上线下学习表现的评估,着重考察阅读量及阅读技巧,同时拓宽课程学习的范围。
本硕博教育阶段相互衔接,将高端学术人才培养的起始点提前。构建起涵盖本科教育、硕士及博士培养全过程的学术人才培养体系。强基计划学生需修完本科阶段的相关课程,并在满足转段条件后,依据规定直接过渡至研究生培养环节。相关事宜将依照推荐免试程序,在“全国推荐免试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中统一处理。高校对本校学生进行转段,所转专业由学校根据强基计划的培养方案及招生专业范围来决定。研究生阶段,学生主要在强基计划涉及的基础学科专业接受培养,同时,部分学生还可依照培养方案,在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等领域,以及国家安全和国家人才短缺的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接受跨学科的培养。各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培养方案中列出了本研衔接的专业范围,而具体的专业招生名额则需参照当年学校公布的招生工作方案来确定。
推动学科间的融合,激发学生的自主探究精神。构建跨学科的知识体系是培育创新型人才的关键素质,我们倡导并支持学生在不同领域、不同学科、不同专业中选修相关辅修课程和辅修学位项目。努力营造跨学科研究的氛围,借助科研与教学实验室,构建高水平的跨学科教学团队,设立跨学科研究项目,并鼓励学生投身其中。构建起教学、科研与实践相结合的多层次融合体系,以及跨学科间的多领域交叉融合,还有面向全球的多角度融合机制,旨在为学生提供跨学科学习、研究以及深造的便利条件。
构建合作桥梁,促进教育科研联合培养人才。设立学校与科研机构紧密合作的战略枢纽,集中力量于国家重点战略和核心关键技术领域,实现优势互补,加强协作,共同致力于人才培养,为国家的关键战略和急需人才领域输送储备力量。在实施强化基础教育的计划中,各个专业将结合自身特色和优势,充分利用国内外一流科研平台,深化教育科研的协同育人工作。
实行灵活的入学和离校制度,完善质量监控体系。以学生的学业表现作为基础,以综合素质、学术热情、创新潜能作为关键要素,全面评估学生的综合能力。在本科阶段,我们将通过多主体、多角度、全方位的素质评价,对那些不适合强基计划培养的学生进行合理分流。同时,构建教学质量常态监控体系,优化教学质量反馈和改进流程。
五、其他说明
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的相关事宜,已在省级层面建立了统一的信息平台。在已建立此类平台的省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将考生的电子化综合素质档案集中提供给招生高校。而在尚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则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收集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并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的报名系统中。
针对那些在综合素质档案中弄虚作假或在高校选拔过程中作弊的考生,我们将剥夺其参与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及录取资格。同时,我们将把相关情况通知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并取消他们当年参加高考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此外,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我们还将对他们在未来3年内参加国家各类教育考试的权利进行限制。已入学学生,将依据教育部及我校的相应规定进行处理,取消其学籍;若毕业后被发现有此情况,将取消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中学需对所提供的材料进行严格核实,一旦发现伪造行为,我校将保留采取相应措施的权利。
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一般不得更换专业,但在遇到特殊情况或需求(例如应征入伍、休学创业、身体受伤或学校专业调整)导致无法继续在原录取专业学习的,可在本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范围内申请转至相关专业。若在就读期间退出强基计划,则原则上不允许再次转专业,且将不再享有免试攻读研究生的资格。
在选拔测试阶段,考生需自行承担交通和食宿相关费用。对于家庭经济条件较为困难的入围考生,可以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应的路费和住宿补贴。
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其身体状况需符合教育部、前卫生部以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中对应专业的具体规定及要求。
我校在实施强基计划招生录取和新生培养过程中,严格遵循教育部的相关指导方针。一旦政策有所变动,我们将立即依照新的指导原则进行操作。
学校未曾授权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负责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的相关工作,亦未曾举办任何旨在盈利的培训课程。
六、监督保障机制
我校在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工作小组的指导下,开展了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这项工作由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与执行。在整个简章实施过程中,我校确保了招生方案的透明度,选拔方法的公正性,以及录取标准的公开性。
我校将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的核实,对于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将依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北京师范大学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在招生过程中,受到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面监控,同时,也受到了来自社会的广泛监督。
七、咨询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
邮编:100875
招生咨询电话:010-58807962
传真:010-58800562
电子邮箱:zsb@bnu.edu.cn
本科招生网:
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01058807862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
八、本简章由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