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尽快恢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从3月20日起,全县各宾馆(含酒店、民宿、旅社,下同)在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可以有序恢复运营。现就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防控责任。各宾馆承担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其法人代表(企业负责人)全面负责,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和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工作职责,确保防控制度、员工排查、防疫物资、场所管理、宣传教育、食品安全等六个到位。
二、加强场所消毒与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各宾馆要提前对营业场所、厨房、电梯、卫生间等区域和设施设备等进行一次彻底消杀和安全检查;每日对门厅、楼道等公共部位及公共接触物品进行消毒,增加对顾客接触多的地方(如走廊、电梯、扶手、洗手间等)的消杀频次。餐饮器具严格实行“一人一具一用一清洗一消毒”,床上用品实行“一人一换一消毒”,生活垃圾及废弃口罩要分类集中处理。要加强对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消毒,保持场所通风换气,中央空调暂时关闭。
三、规范人员出入秩序。推行“安康码”管理,实行“绿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入住;“黄码”和“红码”人员不得进入。未测量体温、不戴口罩者不得进入。顾客入住后,不得随意串门、走访、打牌,不得聚集或参加聚集性活动。
四、严格规范用餐服务。疫情防控期间,各宾馆不得组织或承接大型聚餐宴会。顾客用餐采取分时段供餐、分散就餐,间距不少于一米。
五、严格规范会议组织。疫情防控期间,各宾馆不得组织或承接大型会议;对因公务活动确需举办的会议,应报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六、严查违法行为。各宾馆要严格落实“实名、实情、实数、实时”和验证登记制度,确保信息准确。坚决防止顾客在入住登记过程中出现一证多住、持他人身份证入住、无证入住等情形发生。对宾馆工作人员、顾客故意隐瞒、未登记、错漏登记等情形,公安机关将严格依法查处。
和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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