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家肺炎机制发〔2020〕5号),依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和流行病学调查报告,现公布和县第五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点如下:
咨询电话:18956526305、15385193867咨询电话:18956526305、15385193867咨询电话:18956526305、15385193867咨询电话:18956526305、15385193867咨询电话:18956526305、15385193867咨询电话:18956526305、15385193867咨询电话:13625553096、18856559777
咨询电话:17755512223、15856506428上述疫点由公安部门设置警戒线,禁止疫点内人员外出。交通部门负责转运物资和人员。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处理疫点内垃圾、污水、粪便。村(居)做好隔离人员生活保障,每日病家之外的环境卫生整治、消杀。卫生健康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工作。
【转载和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版权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