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广大市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进一步了解和熟悉人民防空警报信号规定,检验我县防空警报的性能与效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有关规定,县政府决定于2017年9 月18 日上午9 时18 分至9 时48分在县城区范围内组织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试鸣防空警报信号
1. 预先警报。每次鸣36 秒,停24 秒,反复3 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 分钟;
2. 空袭警报。每次鸣6 秒,停6 秒,反复15 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 分钟;
3. 解除警报。连续鸣3 分钟。
二、防空警报试鸣期间,请广大市民和过往旅客不要惊慌,保持正常的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