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的风筝爱好者:
您们好!
风筝,是中华民族向西方国家传播的科学发明之一。它同我国古代“四大发明”一样,曾为人类的科学事业作出重要贡献。同时,我国放风筝活动,在对外文化交流、加强与世界各国人民友谊、发展经济和旅游事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每当春季来临之际,放风筝的人们就会渐渐多起来。然而,当您在春风得意之时,您是否意识到:危险就在身边?全国每年因放风筝而导致的事故停电和触电时有发生,严重量影响了地方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的安全。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十四条三款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300米的区域内放风筝”。
然而,在这阳春三月,许多人还不顾安全,在电网的周围随意放风筝;还有许多风筝尚挂在正在运行的高压线上。风筝是美丽的,放风筝也是健康的活动。然而,不遵守电力法律、法规,在规定的电力输电线路保护区内放风筝却是违法的。
切记!风筝虽小,惹祸事大。希望放风筝的人们,为了您的人身安全和家庭的幸福,为了保障工农业生产和居民的正常用电,请您不要在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300米的区域内放风筝。
和县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办公室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