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书记员一人,性别男女不限。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工作,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纪律观念较强。
4、自愿从事法院书记员工作,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吃苦耐劳精神。
5、年龄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和县户籍。
6、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能熟练操作电脑。
7、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举止大方。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具有吸毒史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6、其他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5月15日止,集中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报名地点:和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联系人:郑小雨,联系电话:18255557095。
3、报名方法:报名者持以下有关证件:毕业证、二代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专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